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爱在广东”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爱在广东”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学生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各民族学生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促进各民族学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构建起各民族学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强化各民族学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奋斗的使命担当。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包括“相遇广东”主题演讲征集、“相识广东”主题摄影征集、“相融广东”微视频征集、“相和广东”综合设计作品征集4类活动,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4。
三、奖项设置
每类活动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主办单位将遴选部分优秀活动成果进行展示和推广。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应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作品须为学生原创,且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往届作品或与往届作品创意雷同的不再参评,所有作品概不退稿。
3.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具体活动方案限定的人数。
4.同一指导教师或同一作者(团队)在同一类别活动中推荐作品限1份,在整个系列活动中推荐作品限2份。
5.主办单位拥有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展览出版权,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把“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作为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各族学生参加活动,并组织做好报名推荐、遴选审核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活动作品的审核把关,确保作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
活动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由具体部门(单位)统一审核推荐。请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推荐报送工作,于9月1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推荐作品分类整理(每类作品须附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每项作品须附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文件夹命名方式参考附件5),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肖伊伶校内邮箱。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思想教育科(张金华、肖伊伶,020-38457383)联系。
附件:1.“相遇广东”主题演讲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2.“相识广东”主题摄影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3.“相融广东”微视频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4.“相和广东”综合设计作品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5.文件夹整理示例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