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粤外艺职院学〔2024〕160 号)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
二、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专生,含二年制、三年制全体在校生,五年制2021级、2022级在校生(五年制前三年属于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另行通知)。
三、工作流程
(一)告知。各二级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附件3)等文件和表格。
(二)学生申请。学生自愿提出困难认定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必须手写签名)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开学后(老生返校注册/新生报到)4天内将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扫描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佐证材料具体可参考《分析表》。
特别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本次申请和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获得相关资助的依据,未进行申请或未通过认定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本学年的各项助学金。
(三)认定
1.年级评议小组评议与公示。小组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下同)为单位,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且为单数。辅导员组织年级评议小组回收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按照《分析表》进行分析,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年级评议后,初步认定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在本班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2.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与公示。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本学院纪检委员、辅导员、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且为单数。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依照职权对年级评议小组提出名单进行审核。初步认定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高职阶段学生困难认定工作组复核。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与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各二级学院之间交叉复核,确定并汇总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导入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分析出认定结果,提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材料提交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
材料清单:
1.校验通过后的《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要与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同时严格根据审核结果填写。
2.学生申请认定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序号+姓名+学号”命名,序号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表》,各类证明材料合成一份PDF文件,不大于3M;每个班级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学院+班级”;一个学院一个压缩包,以学院名称命名。若文件过大请复制至U盘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信息保密承诺书(附件9)电子版;
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五)材料存档。各二级学院将最后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申请表》、佐证材料复印件、民主评议、审核、认定名单、公示材料等文件和过程信息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存盒,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纸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宣传工作,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关注学生的实际困难问题,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自身意愿申请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申请认定的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及变动情况。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旦发现已获得资助的学生提供了虚假信息,要及时追回资助资金,对于已取得奖助学金的,不仅要收回所获奖助学金,取消所获荣誉,还要同时记入档案。
(三)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院、班级、困难等级等必要信息,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20-38458372,电子邮箱:xszz@gtcfla.net。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