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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粤外艺职院学〔2024〕160 号)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工作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

二、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专生,含二年制、三年制全体在校生,五年制2021级、2022级在校生(五年制前三年属于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另行通知)。

三、工作流程

(一)告知各二级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附件3)等文件和表格。

(二)生申请。学生自愿提出困难认定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必须手写签名)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开学后(老生返校注册/新生报到)4天内将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扫描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佐证材料具体可参考《分析表》。

特别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本次申请和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获得相关资助的依据,未进行申请或未通过认定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本学年的各项助学金。

(三)认定

1.年级评议小组评议与公示小组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下同)为单位,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且为单数。辅导员组织年级评议小组回收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按照《分析表》进行分析,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年级评议后,初步认定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在本班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2.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与公示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本学院纪检委员、辅导员、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且为单数。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依照职权对年级评议小组提出名单进行审核。初步认定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高职阶段学生困难认定工作组复核。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与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各二级学院之间交叉复核,确定并汇总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导入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分析出认定结果,提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材料提交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

材料清单:

1.校验通过后的《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要与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同时严格根据审核结果填写。

2.学生申请认定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序号+姓名+学号”命名,序号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表》,各类证明材料合成一份PDF文件,不大于3M;每个班级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学院+班级”;一个学院一个压缩包,以学院名称命名。若文件过大请复制至U盘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信息保密承诺书(附件9)电子版;

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材料存档。各二级学院将最后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申请表》、佐证材料复印件、民主评议、审核、认定名单、公示材料等文件和过程信息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存盒,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纸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宣传工作,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关注学生的实际困难问题,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自身意愿申请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申请认定的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及变动情况。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旦发现已获得资助的学生提供了虚假信息,要及时追回资助资金,对于已取得奖助学金的,不仅要收回所获奖助学金,取消所获荣誉,还要同时记入档案。

(三)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院、班级、困难等级等必要信息,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20-38458372,电子邮箱:xszz@gtcfla.net。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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