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职学生教育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应于课前2分钟进入教室,按指定座位入座,做好上课准备并保持肃静。
第三条 上、下课时,由班干部叫“起立”,带领全班同学起立与任课教师互致问候礼。然后,由班干部叫“坐下”,学生就座并开始上课或下课。
第四条 学生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生迟到进入教室前应先喊“报告”,经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课堂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教室,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 课室日志、考勤表由班长保管,于上课时交任课教师登记、签字。每周的课室日志、考勤表经班主任审查签名后,于第二周周一分别交中职教育部教务科、学生科归档。
第六条 上课时,学生应注意个人仪表,衣着整齐,不准穿背心、超短裙、拖鞋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上课,否则任课教师有权责令其离开教室。
第七条 上课时学生应专心听讲,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学生不得阅读与课程无关的书刊、报纸,不做其它作业,不得随便交谈和随意走动,不得吃食物或有其他妨碍课堂教学的行为。上课时间(包括自习、晚自修),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严禁使用电脑、耳机、手机、游戏机等与教学无关的电子设备。
第八条 上课时,对于任课教师的提问,学生要起立、认真回答;学生如有疑难问题,可先举手,经任课教师允许后发问。学生如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意见,可在课后向任课教师本人或中职教育部教务科提出。
第九条 自习课或晚自修时应保持课堂的良好秩序,学生不得谈笑或随意在教室内走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他人自习。
第十条 上课期间,教室必须按学校统一规定布置,不得随意摆设和张贴。保持教室整洁,桌凳摆放整齐,桌面整洁,窗帘统一拉至一边束好,不得涂污墙壁,不得随地乱丢乱吐。爱护教室内教学设备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搬走,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 各班级应设立值日制度。每天上课前,生活委员将当天值日生姓名、学号写到黑板上。值日生负责维持当日教室管理秩序,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中午放学及晚自修结束后打扫教室卫生、摆齐桌椅,垃圾清倒到垃圾池;教室墙壁有鞋印、球印等,值日生须擦洗干净。
第十二条 禁止学生在教学区(教学楼、实训室)用餐和吃零食(瓜子、雪糕、瓜果等)。
第十三条 严禁在教室内打扑克、麻将,违者作违纪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校(含原三所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中职在校生。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中职教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