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位选民:
根据《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我院推荐一名天河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有较好的履职能力;
2.本选区选民,年满18周岁(1993年9月8日前出生);3.男性,中共党员。
请各部门单位和符合选民资格的教职工、学生(学生可由各系组织)认真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可由部门单位推荐,也可由选民联合推荐,选民联合推荐须10人以上联名。请推荐部门单位或联合选民填写《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并于8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综合科(五山校区办公楼602室)彭海雄(邮箱:
penghx@gtcfla.net)。
附件:
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