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建立外派教师人选储备库的通知》,我院将向省侨办推荐教师列入外派教师人选储备库,选派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一至两年。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感兴趣的老师,于 2011年6月24日前按照要求将附件3教师简历表填妥,发至院长办公室外事科吴晓玟(wuxw@gtcfla.net),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推荐。
附件:
1.省侨办《关于建立外派教师人选储备库的通知》
2.外派教师条件要求、任务及待遇
3.外派教师储备库人选简历表
4.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派出国(境)交流教师报名表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