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广东省教育学会拟于年底举办以“落实《纲要》,履行职责,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为主题的年度学术讨论会,拟开展征集学术讨论会论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选题
围绕“落实《纲要》,履行职责,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这个主题,题目自定。可参考以下范围:
1.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从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转变为为每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3.关注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实施因材施教,为每个学生构筑成长通道,促进多样化人才成长;
5.办人民满意学校;
6.提高学生能力的高效方法;
7.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8.当代人才培养对教师的素质要求;
9.多样化人才培养与校长、教师的专业成长;
10.坚持德育为先;
1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2.做民办教育的促进派;
13.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14.发达国家为促进每个学生发展的有效途径与经验。
二、征文类别
征文可以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和教育教学案例等。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本次学术讨论会主题,不符合的不予评奖。观点鲜明有新意,理论联系实际,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文字通顺,杜绝抄袭、剽窃行为。
(二)每篇文章正文字数一般在3-5千字范围之内,用宋体小四号字,A4纸打印一式4份,并把论文电子稿发送至李海邮箱,封面设为首页,文件名设为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xxx,如: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张三。
(三)征文须把本通知提供的“附件一”作为封面,可将它复印下来用正楷填写或打印,以免造成识别错误。
四、征文报送
(一)时间:9月5日前。
(二)将论文一式4份(连封面并左侧装订)送至科研处,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11年学术讨论会征文”。征文一律以纸质报送为准,可通过广东教育学会网站查询情况,咨询电话:020-83345147。
(三)收费:每篇文章需交60元评审费。可通过邮局汇至广州市广卫路14号广东教育学会,收款人:秘书处(勿写人名),邮编:510035。汇款人不是作者本人的,必须在附言中注明作者名和题目,汇款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交科研处。也可由科研处统一邮寄。
五、征文评选
省教育学会将组织征文评选委员会主持评选工作。评选等级分一、二、优秀奖和青年一、二等奖,其中青年奖将在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获奖作者中产生。评选结果将通知获奖作者本人并邀请部份作者出席广东教育学会2011年度学术讨论会和颁奖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获奖名单和优秀作品将刊登在学会报刊《广东教学》(教育综合版)和《教育创新》上。
附件:《“广东教育学会2011年度学术讨论会”论文征集和评选登记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