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高校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1〕13号)精神,现就做好组织全院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迅速传达《全省共产党员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详见粤教工委组函〔2011〕13号文附件,以下简称《倡议书》),确保每一名党员都了解并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
二、做好党员捐款收缴工作。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按照《倡议书》关于集中开展一次党员捐款活动的要求,发动全体党员向所在党组织按不少于1个月党费数额捐款。党员所捐款项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于7月5日前送交学院财务处,由财务处(注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党员捐款”)统一汇缴到省委教育工委账户(户名:广东省教育厅,账号:44001400809050073009,开户行:建行广州高教大厦支行),省委教育工委将捐款统一汇入省扶贫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账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做好党员捐款统计工作,分别于6月25日、7月6日,将党员捐款数额及名单报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三、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发动党员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要坚持自愿原则,不搞硬性摊派。要严格做好捐款收缴管理工作,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接受党员捐款要予以党员开出收据。
联系人:许均招,联系电话:38459366(含传真)
附件:
《关于组织高校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1〕13号)
党委组织宣传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