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3月18日印发的通知要求,现正在办理教师住宅小区育龙居、天雅居的住宅面积更正手续和房款差价补交(退还)事宜,请认真核对本人住宅信息(详细信息见《广州市教师住宅小区面积差额一览表》),如核对无误,请于2011年3月23日到学院财务处补交(退还)面积差额费用(两校区都可以办理),并由学院统一上交。
如住宅信息有误,请尽快联系后勤处资产管理科,办公地址:五山校区旧办公楼213室,联系人:张周明,联系电话:38458751,电子邮箱:zhangzm@gtcfla.net。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教师住宅小区面积差额一览表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