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拟于2011年向海外华校选派公派教师,我院将协助推荐两名以上教师作为公派教师候选人。现将省侨办《关于推荐公派教师赴海外华校支教的函》转发你们,请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于12月29日前到院长办公室外事科郭浩立处报名(电话:37081725,邮箱guohl@gtcfla.net,地址:燕岭校区办公楼401),报名需提交《外派华文志愿教师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附件:
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推荐公派教师赴海外华校支教的函》
2. 公派教师条件要求、任务及待遇
3. 公派教师候选人简历表
院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