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签订周转房租赁协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1点击量:
  为了规范周转房管理,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粤外艺职院〔2008〕256号)的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入住周转房需与学院签定相关协议,请各相关教职工在2010年11月15日前到后勤处资产管理科(五山校区9栋学生宿舍213室)签订租赁协议。

  另外,租赁期满三年的教职工,请在租赁期满5天后到后勤处资产科办理退房手续。如需延期租住,请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周转房租用申请表》(见附件),由申请人填写申请理由,申请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呈报主管后勤的院领导审批,后勤处资产管理科将根据学院房源情况做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周转房租用申请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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