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赴英国任教、交流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6点击量:
各相关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选派教师赴英国任教、交流的通知》(粤教外字[2010]16号)要求,2010-2011学年度我院将继续向省厅推荐1名英语教师赴英国进行为期1学年的汉语教学与工作交流。请各系组织符合推荐人选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教师报名,并于2010年4月20日前汇总报名情况、加盖系公章并送达院长办公室外事科。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院长办公室外事科吴晓玟:wuxw@gtcfla.net。

  附件:1、人选要求与赴英待遇
     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派出国(境)交流教师报名表

院长办公室
201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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