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赴东南亚国家支教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9点击量:
各位教师及应届毕业生: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拟于今年向东南亚国家选派小学和幼儿园的公派教师及华文志愿教师,我院将协助推荐公派教师和华文志愿教师候选人各两名(公派教师岗位适用于在职教师,华文志愿教师岗位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现将省侨办《关于推荐教师赴东南亚国家支教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推荐人选条件的教工和学生,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于2010年3月12日前到院长办公室(五山校区办公楼610)报名,并将报名简历表电子版发至院长办公室外事科(吴晓玟,wuxw@gtcfla.net)。

附件:
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推荐教师赴东南亚国家支教的通知》
2. 公派教师条件要求及待遇
3. 华文志愿教师条件要求及待遇
4. 公派教师候选人简历表
5. 华文志愿教师候选人简历表




院长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

版权所有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粤ICP备05008852号-1    Copyright GUANGDONG TEACHERS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ARTS.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