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77号)等文件精神。
二、各二级学院要在广泛创建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活动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推荐报送“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并于2017年10月9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和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五山行政楼510室)(电子版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zjh@gtcfla.net)。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77号)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4.《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