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2001年12月批准设立的省属副厅级建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最早可追溯至1956年5月。学校前身是广东外国语师范学校和广东艺术师范学校。202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通过集团办学并入广外艺。
学校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产业需求,持续提升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和广东现代产业体系的服务能力,形成民生、文旅、商贸综合性办学格局;基于宽口径专业底座,“外、艺、幼、焙、老”等多专业体系既融通发展,又相互独立,形成通专结合的人才培养突出优势。学校开办53个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重点、品牌、中央财政支持专业14个,教师教育类省级示范专业数居广东省第一,是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
学校共设置13个管理机构,服务师生日常教育教学顺利开展。
学校秉承“学贯中西、德艺双馨”校训,全面实施党建引领铸魂工程、产教融合提升工程、五金建设工程、数字化再造工程、国际化转型突破工程“五大工程”,落实好育人及办学模式改革,学生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技平台大放异彩,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4项(金奖2项)、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奖12项(一等奖4项)、“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国奖34项(一等奖6项),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国奖9项(一等奖2项)、“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比赛国奖2项。
学校紧贴市场办学,每年招生时将依据实际情况对专业进行适当调整;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平均就业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创新能力满足度高于全国高职平均水平。
学校服务国家“一老一小”高品质民生和文化强国战略,依托“四大平台”——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省唯一)、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全省高职唯一)、广东省华美烘焙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打造了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础教育师资培训、烘焙师资培训、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四大品牌”。
各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共建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一)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学科共建项目由学校集中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关于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关于学科分类
学科共建项目在二十个一级学科范围内接受申报,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文学语言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新兴交叉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
(三)关于申报、立项数量
本年度学科共建项目拟立项数为350项左右。已立项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关于经费安排
学科共建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获立项的负责人必须将项目的经费一次性划拨到省社科规划办,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和分期划拨返回。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预留经费不再退回。
(五)关于材料报送
申请者上交《学科共建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6份,含原件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份,并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kyc@gtcfla.net,邮件抬头“学科共建+负责人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洁宇
联系电话:38457753
附件:
1.学科共建项目申请书
2.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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