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组织在穗高等院校申请人才公寓的通知》(穗住保函〔2017〕65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组织在穗高等院校申请人才公寓的通知》(粤教后勤办函〔2017〕28号)精神,现组织我校符合条件且有住房需求的在职教师填写《广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请表》。
由于时间比较紧,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7年12月4日17点前将申请表汇总后提交至人事处510室。
附件:1.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组织在穗高等院校申请人才公寓的通知
2.广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房源及租金情况表
3.广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个人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