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教务部审核,拟对张恩伊等三名同学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见下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日。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退学处理原因 |
202205430439 |
张恩伊 |
外语外贸学院 |
商务英语 |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
202161080220 |
郭泳琛 |
餐饮旅游学院 |
中西面点工艺 |
202166930219 |
林捷 |
餐饮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行政楼402教务部学籍科。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20-38457167,电子邮件:baigj@gtcfla.edu.cn。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