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我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涵〔2011〕5号)精神,请你们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条件,通知本系、部教师申请报名,并将今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于3月28日前报送行政楼510人事处。
附件:
1、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2、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表
3、《关于开展我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涵〔2011〕5号)
4、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查标准
人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